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引导和激励我市广大企业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平政发〔2021〕39号)规定,决定授予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浙江勤丰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度平湖市市长质量奖,授予川源(中国)机械有限公司、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平湖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全市企业要以获奖企业为榜样,切实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增强质量意识,为推动平湖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提供更加坚实的质量支撑,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平政办发〔2021〕6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