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作用,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保障参保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形成了《四川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9月8日前将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们,感谢支持,联系人:罗心培联系电话:028-86148161电子邮箱:1358245794@qq.com附件:四川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9月1日附件:四川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意见.doc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分享到:上一篇:“全省人社系统喜迎二十大”全媒体系列主题宣传项目比选公告下一篇:关于对中教畅享(成都)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申报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技术评估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