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报工作指南(试行)为做好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报储备,二、申报流程(一)申报企业对照《萍乡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综合评分表》(附件1)开展评价,综合自评得分超过60分的企业可向县区工信部门申报,(二)县区工信部门根据企业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企业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表》(附件2)并向市工信局提交《萍乡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3),(三)市工信局根据各县区工信部门推荐意见,鼓励和支持市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报国家、省级相关智能制造项目,附件一萍乡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综合评分表指标评分说明企业自评得分*是否具有智能制造生产线(设备)满足要求评分50分应用智能装备总台数(含工业机器人)(单位:台)1台得1分,最多不超过3分企业生产设备实现数字化采集、联网数量(单位:台)1台得1分,最多不超过3分核心设备智能化未实现(0分)、部分实现(1分)、大部分实现(2分)、全部实现(4分)是否采用工业互联网系统与设备未采用(0分)、采用1~3种(1分)、大部分采用(2分)、完全采用(4分)是否建立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实现产品数据集成管理未实现(0分)、部分实现(1分)、大部分实现(2分)、全部实现(4分)企业ERP系统,实现车间生产计划的自动接收和反馈未实现(0分)、部分实现(1分)、大部分实现(2分)、全部实现(4分)是否采用智能制造支撑工业软件未采用(0分)、采用1~3种(1分)、大部分采用(2分)、完全采用(4分)是否采用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服务平台未采用(0分)、在规划(1分)、已采用(2分)、采用并推广(4分)实现全过程环保数据采集监控未实现(0分)、部分实现(1分)、大部分实现(2分)、全部实现(4分)实现设备系统能耗的动态运行监控未实现(0分)、部分实现(1分)、大部分实现(2分)、全部实现(4分)工厂是否实现与供应商、销售商、物流商信息系统集成未实现(0分)、部分实现(1分)、大部分实现(2分)、全部实现(4分)是否提供生产产品的个性化定制服务未实现(0分)、部分实现(1分)、大部分实现(2分)、全部实现(4分)加分项近三年平均每年智能制造相关投入资金占营业收入比重占比超过5%得2分,实用新型、软著按0.5分计算附件二企业基本信息表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时间单位性质□国有□民营□外资□其他单位地址法人代表姓名职务联系人姓名职务手机E-mail上一年营业收入万元上一年利润万元所属领域□有色□电子信息□汽车□航空□建材□纺织□食品□石化□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其他企业简介(发展历程、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市场等方面基本情况,建设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的主要内容-----总体架构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的整体架构,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推荐单位意见单位盖章:二〇年月日附件三萍乡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推荐汇总表推荐单位(盖章):序号推荐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1234...关闭窗口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