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福建省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奖励的通知》(闽工信产业〔2022〕150号),我厅对各设区市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和研究,现将拟下达的前期工作经费奖励资金公示如下:2021年度福建省民企产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奖励安排表序号奖励对象金额(万元)1福州市502漳州市1403泉州市804三明市4005莆田市1806南平市2307龙岩市3508宁德市4409平潭综合实验区20合计1890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工信厅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9月1日-9日,联系电话:0591-87807812(产业处)、87829538(机关纪委)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