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中小〔2022〕111号文件有效性:有效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精神,决定开展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行业领域:重点聚焦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纺织业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等领域,二、申报程序:各地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系统梳理不同规模和发展水平的中小企业的共性问题和需求,帮助对接符合要求的相关服务平台,由服务平台所在地经信和财政部门联合推荐上报试点企业及服务平台,三、申报要求:每个服务平台服务的试点企业仅限于一个细分行业,四、材料递交截至时间:2022年9月2日(周五)下班前,按文件要求将材料发送至247756901@qq.com,联系人:徐江辉,五、市经信局和财政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对上报项目进行择优遴选,推荐试点企业及相关服务平台上报工业信息化部和财政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pdf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财政局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