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根据《常德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财发〔2022〕3号)、《常德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常科计〔2022〕1号)有关要求,项目推荐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分为区县市科技局,常德经开区、常德高新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简称市直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市属和省驻常本科专科院校、科研院所和医院,——区县市科技局主要推荐属地企业、院校、科研院所、医院、园区等申报的项目,——市直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推荐注册在管理区内企业或单位申报的项目,——市属和省驻常本科专科院校、科研院所和医院主要推荐本单位申报的项目,——市直部门主要推荐其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三、项目推荐流程1.区县市和市直六区申报的项目:由区县市科技局和市直六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加盖公章的纸质推荐函(见附件1)报市科技局科技规划科,2.市属和省驻常本科专科院校、科研院所和医院申报的项目: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加盖公章的纸质推荐函(见附件1)报市科技局科技规划科,3.市直单位(须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其市直主管单位负责推荐的部门审核汇总,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加盖公章的纸质推荐函报市科技局科技规划科,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市科技局科技规划科邮箱(cdskjjg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