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环翠区涉老食品销售单位风险分类监管办法》的通知威环市监字〔2022〕37号各科室、所、各事业单位:为切实提高涉老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我局制定的《环翠区涉老食品销售单位风险分类监管办法》已经审议通过,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8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环翠区涉老食品销售单位风险分类监管办法一、目的为科学有效实施监管,切实提高涉老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威海市市场监管局涉老食品销售单位风险分类监管办法》等规定,划分涉老食品销售单位的风险等级,对涉老食品销售单位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涉老食品销售单位风险分类包括:A商超B老年人为主要购买群体的食品零售门店C组织会销的食品经营者四、分类监管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根据涉老食品销售单位的风险分类,(一)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销售单位,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二)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销售单位,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2次,(三)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销售单位,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3次,各市场监管所应当统计分析辖区内涉老食品销售单位风险分类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