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管理办法》(南科规〔2021〕1号)规定,对2021年度的163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后补助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2日止,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公示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罗湘联系电话:0771-5533816联系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0楼11016室附件:1.2021年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性后补助列表2.2021年度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性后补助明细表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