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12年(含)以后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此类专家只提名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法人单位的提名专家不超过1人,提名项目(人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重大科技成就奖:被提名人原则上应为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的第一完成人,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8.2021年度经受理评审但未授奖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再次提名2022年度省科技奖,不得提名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应向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提名项目(人选)需求,同时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提名专家上传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提交给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备查,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数量应严格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填报,各提名项目完成人可以于2022年9月15日起凭提名号登录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汇总表》,邮编:230011(二)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联系人:张权益0551-65370092联系地址:合肥市黄山路601号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805室(三)省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朱华翔0551-62999803材料报送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附件:1.安徽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docx2.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需求表.docx3.2022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x4.提名函参考样式.docx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