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科,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行动方案(2022-2025年)》(甬党办〔2022〕38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海曙区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22年8月20日至12月31日二、申报入库条件1.在海曙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3.企业有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4.企业在其主要产品(服务)技术领域至少有1项已受理的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Ⅰ类评价的知识产权或者2项及以上已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三、申报材料1.《海曙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表》,3.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4.知识产权证书及年费缴费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5.企业研发人员汇总表,复印件及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由所属镇(乡)街道、园区审核同意后提交至区科技局617室(海曙区国医街85号联谊宾馆6楼),联系人:邹祥建55883693王晓蓓55880251附件:海曙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表关于组织开展海曙区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doc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