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2年8月24日受理了阳信县捷安企业代理有限公司、阳信财鑫企业代理有限公司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一、机构名称:阳信县捷安企业代理有限公司,代理记账专职从业人员:马芹芹、马倩倩、王荣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2MA3Q642887该机构承诺:1.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马芹芹在该机构专职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2.代理记账专职从业人员:马倩倩、王荣华在该机构专职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3.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关于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的违法情形,代理记账专职从业人员:黄淑蕾、宋惠兰、范荣英,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2MA3NEKAB8W该机构承诺:1.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黄淑蕾在该机构专职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2.代理记账专职从业人员:宋惠兰、范荣英在该机构专职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3.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关于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的违法情形,三、公示期均为2022年08月24日-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