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扶持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做强做大,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关于印发<湛江市扶持建筑业加快发展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文件精神,广东吴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庞大粤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三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积极开拓市场,符合申请建筑业企业开拓市外市场扶持资金条件,经吴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吴川市税务局、吴川市财政局审核,广东吴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应奖励扶持资金为3991722.80元,广东庞大粤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奖励扶持资金为1021991.55元,广东三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奖励扶持资金为1068468.88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限: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8月31日若有单位(个人)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规定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吴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吴川市税务局、吴川市财政局提出,单位反映情况需要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要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吴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