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丽水•莲都电子商务创业创新综合体项目第四周年运营考核办法的通知》(莲经商〔2022〕1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联合区财政局、团区委组成考核小组通过现场听取汇报、查看台帐、企业满意度调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对照《丽水·莲都电子商务创业创新综合体项目第四周年(2021.7-2022.6)运营考核评分标准》按组织建设、招商考核、电商提升、平台优化、安全运营等指标完成情况对综合体运营方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为85分,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月24日-8月31日(为期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区商金中心商贸科联系,联系人:张云雅联系方式:0578-21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