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政文〔2022〕97号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寿宁县际武工业集中区自来水厂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寿宁)水务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寿宁县际武工业集中区自来水厂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闽寿水务〔2022〕32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寿宁县2022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2〕454号)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同意将0.3867公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公司,作为寿宁县际武工业集中区自来水厂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供水用地,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公司按法定程序到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寿宁县人民政府2022年8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