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有关部门:《临邑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临邑县人民政府2022年8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临邑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县审计局负责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建设单位根据县政府有关部门编制完成后的政府投资计划,按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在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工程变更的审批申请由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工程变更基础资料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批,工程资金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进度依照《临邑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审批表》的审批流程提报相关职能部门逐一审核签字确认,审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政策贯彻落实、投资决策、建设用地和征地拆迁、建设程序、建设财务、招标投标、工程管理、公共投资绩效、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等主要内容,(二)县审计局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确定项目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进行建设管理的单位为被审计单位,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