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初创企业吸呐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经企业申请和本局审核,拟向惠州市房子先生科技有限公司1家企业发放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年8月24日至8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申请企业及人员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请向我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789326),附件:市直拟发放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公示名单.xls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