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力促复工复产稳经济发展若干意见》(虞防控办〔2021〕124号)和《关于全力促复工复产稳经济发展的补充意见》(虞防控办〔2022〕19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属地初审、第三方审计、我局复核,形成了2022年度全力促复工复产稳经济发展政策资金(商贸条款)拟兑现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请与区商务局商贸发展科联系,联系电话:89283623,附件:2022年度全力促复工复产稳经济发展政策资金(商贸条款)拟兑现名单绍兴市上虞区商务局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