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1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增加5万元,上年度应税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纳税总额50万元及以上、税收增长的工业企业,示范区分别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对当年亩均税收首次超过30万元、50万元的企业,示范区分别奖励20万元、30万元,设备投资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国家级奖励20万元、省级奖励5万元、市级奖励3万元,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包括“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产品等)奖励5万元,给予20万元奖励,给予10万元的奖励,给予5万元奖励,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