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渠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渠县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渠县人民政府 | 2022-08-23
第五条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分为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单位应急预案,第七条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单位应急预案,是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部门(单位)应急预案是部门(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方案,相邻、相近区域的县及其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单位,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基本原则、事件分类分级、预案体系构成、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准备与支持及预案管理等内容作出总体制度安排,其内容涵盖部门(单位)应对突发事件总体工作安排、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具体工作方案、落实本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具体行动方案、业务部门(单位)的工作预案等,第十三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际需要,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单位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由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牵头部门(单位)组织制定,应急预案编制牵头单位应向有关预案管理部门(单位)进行备案,并向县应急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相关情况,并向县应急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相关情况。

更多精选

  • 2022-08-23 00:00:00
  • 2022-08-23 00:00:00
  • 2022-08-23 00:00:00
  • 2022-08-23 00:00:00
  • 2022-08-23 00:00:00
  • 2022-08-23 00:00:00
  • 2022-08-23 00:00:00
  • 2022-08-23 00:00:00
  • 2022-08-23 00:00:00
  • 2022-08-23 00:00:00
  • 2022-08-23 00:00:00
  • 2022-08-23 00:00:00
  • 2022-08-23 00:00:00
  • 2022-08-23 00:00:00
  • 2022-08-23 00:00:00
  • 2022-08-23 00:00:00
  • 2022-08-23 00:00:00
  • 2022-08-23 00:00:00
  • 2022-08-23 00:00:00
  • 2022-08-23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