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的定义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是指集聚一定数量的跨境电商企业和相关运营服务组织,二、申报主体广东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的申报主体为产业功能型园区的经营管理机构,三、认定条件(一)申请认定广东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园区经营管理主体是在广东省内工商注册,能为入驻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项目申报等公共配套服务,2.园区跨境电商企业(包括平台型企业、交易型企业及服务型企业等)不少于30家(以工商注册地址为准),3.园区跨境电商交易型企业在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备案数量不少于15家,4.园区近两年年均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不低于30亿元,(三)申请认定为成长型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2.园区跨境电商企业(包括平台型企业、交易型企业及服务型企业等)不少于10家(以工商注册地址为准),3.园区跨境电商交易型企业在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备案数量不少于5家,4.园区近两年年均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不低于5亿元,四、申报材料(一)广东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申请表(附件1),包括园区基本情况、软硬件设施情况、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共服务体系情况、运营管理情况、入驻企业情况,(二)请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本地符合上述认定条件的园区按要求制作申报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1.广东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申请表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中山市商务局2022年8月22日(联系人:谢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