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在我市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多项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我市中小微企业经济发展,支持小微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增大注册资本,支持小微企业申请冠省名、市名、无行政区划的名称进行登记注册,二、放宽经营项目限制,实行重点项目特事特办,对不涉及前置审批的,由小微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凡是国家不予禁止的行业,小微企业均可申请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可凭相关审批文件予以申请登记,对于重点项目实行特事特办、专人专件办理,三、支持小微企业拓展融资渠道,支持小微企业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资,投资于其他公司,设立企业或增加注册资本,提高股权资产效益;支持小微企业和自然人股东凭持有的公司股权办理出质登记,作为借贷担保,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加强诚信经营宣传,教育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开展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典型创评等活动,鼓励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全面修复企业信用,重建诚信经营形象,四、放宽经营场所限制,推广住所申报制,除规定的情况外,允许中小微企业在不改变房屋性质的情况下,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登记,申请人依规定申报住所信息或提交住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不审查住所的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