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人社分局出台《凤岗镇“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办法》,进一步提升产业人才技能素质水平,“项目制”技能培训围绕《凤岗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凤岗镇产业发展现状制定,培训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凤岗镇常住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等财政供养人员和全日制在校生除外),培训项目名称参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培训时长一般设置4-50课时,45分钟为一个课时,培训单位在开班前需登录东莞市“技能人才之都”综合管理系统录入学员信息,可采用线下、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其中线上培训的内容仅限理论课程,培训补贴由培训单位在培训结束后,向凤岗人社分局申请,培训补贴按培训班次进行拨付,补贴计算标准为30元/课时/人,本办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