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装备〔2022〕399号)要求,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现将2022年度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一)省内首台(套)认定范围为省工信厅公布的《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最末级目录相对应的产品,(二)国内首台(套)认定范围为工信部2022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等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最新版最末级目录相对应的产品,二、申报条件(一)申请认定福建省首台(套)装备的研制生产企业应当为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福州市依法纳税,(四)装备产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研制生产,三、申报材料(一)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书(见附件1),(三)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管理部门认可机构或本行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报告出具时间为本年度或上年度),可先提供用户单位出具的针对申报装备产品的验收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依法应取得特殊行业生产许可或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六)申请认定国内首台(套)产品的企业要求具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相关专业正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或两院院士出具首台(套)个人推荐函,申请认定省内首台(套)产品的企业要求具有两名及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相关行业专家出具首台(套)个人推荐函,五、申报说明(一)企业同一产品不能同时申报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二)申报装备的名称需与销售合同、企业标准、检测报告中的装备名称一致,电子邮箱:yclhzbc@163.com附件:1.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书2.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汇总表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