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县《“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按照《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有关工作规定和要求,2022年8月11日,市美丽丽水建设领导小组“五水共治”(河长制)办公室于庆元县组织召开了庆元县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创建验收工作验收会,参会的有5名专家及市治水办、省生态环境检测中心、县府办、县治水办、县经商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县经开区、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国投集团、县城投公司、庆元中学、江滨小学、人民医院、中医院、濛洲街道、松源街道、屏都街道、黄田镇、竹口镇、荷地镇、左溪镇、百山祖镇、贤良镇等单位代表,经与会专家和各单位代表通过查阅台账资料,观看“污水零直排区”宣传片,听取黄卫剑副县长汇报庆元县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情况,检查“污水零直排”创建现场后,庆元县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达到验收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3日,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情况,联系电话:0578-6019870联系地址:庆元县濛洲街222号行政审批中心12018室庆元县“五水共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