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石棉县碳酸钙产业孵化园企业入驻管理办法》印发你们,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17日石棉县碳酸钙产业孵化园企业入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厂房用于入驻企业的生产经营,第六条企业入驻后原则上须在6个月内实现正式投产,第七条入驻企业实施的项目必须符合节能降耗、消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政策法规,第九条入驻企业要遵守园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第十二条由意向企业与华盛公司洽谈《标准厂房及附属用房租赁合同》,将商定的《标准厂房及附属用房租赁合同》和《入园协议》报县政府批准,由华盛公司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分别与入驻企业签订《标准厂房及附属用房租赁合同》和《入园协议》,第四章租赁管理第十三条碳酸钙产业孵化园标准化厂房执行租金为20元/㎡/月(优惠期外),第十五条入驻企业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超过一个月的,第五章装修管理第十六条入驻企业进驻碳酸钙产业孵化园后原则上不允许对厂房建筑物结构和外观上的改造和装修,第十七条入驻企业进驻碳酸钙产业孵化园后,第二十三条入驻企业在三年内孵化成功且满足石棉县工业园区入驻条件另行投资的,即先由入驻企业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缴纳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