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二手车出口业务工作,贯彻落实《商务部、公安部关于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商贸函〔2020〕643号)文件精神,根据《福州市二手车出口企业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我市近日组织开展了二手车出口试点企业遴选工作,经自愿申报、资质初审、联合评审等程序,拟确定福建鑫博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福州保税港太元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洲渤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家企业为我市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增补试点企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福州市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83201700),福州市商务局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