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10日霞浦县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扶持我县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二、鼓励企业晋升资质等级我县建筑业企业晋升特级总承包资质等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四、积极引进优质建筑业企业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的总部(独立法人机构)迁移到我县境内登记注册,同时给予资质引进奖励及办公用房补助,特级总承包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600万元,一级总承包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350万元,其总部建设用地、税收、参与地方资源项目等相关优惠政策均按本地企业标准执行,对无特殊资质要求、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下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按企业对我县形成的地方经济贡献给予适当的奖励,一次性给予30万元产业扶持奖励,一次性给予100万元产业扶持奖励,施工企业当年省外产值达到1亿元-5亿元(不含5亿元)的,对本地企业创“闽江杯”的给予奖励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