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乡镇(街道)财政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为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属地责任,切实抓好粮食生产,促进地方政府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性,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粮食生产奖励资金的通知》(宁财农指〔2022〕13号)精神,现下达我县完成粮食生产任务超额面积全市排名前10乡镇和前100村奖励资金90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预算科目,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各乡镇(街道)严格规范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2021年霞浦县完成粮食生产任务清单超额面积排名前10的乡镇和前100的村奖励资金统计表霞浦县财政局霞浦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