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被纳入佛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我局根据报名情况筛选并确定了听证参加人和听证备选人名单,首先由听证陈述人对《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制定依据、主要内容等相关事项进行详细介绍,听证参加人围绕《管理办法》轮流发表了意见和咨询,二、听证参加人对《管理办法》的意见听证参加人一致认为《管理办法》内容全面、管理措施细致,听证参加人也对《管理办法》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主要如下:(一)关于公交场站管理1.建议公交场站和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等费用由区人民政府承担,3.建议在《办法》中明确公交场站必须设置雨棚,2.建议在《办法》中增加公交司机奖励机制,三、听证陈述人的解释和说明针对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一)关于公交场站管理1.《管理办法》已规定各区人民政府是属地公交场站、专用车道等公交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主体,3.我局正在制定公交场站运营管理办法,(二)关于驾驶员管理1.《管理办法》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局一直要求公交企业加强对驾驶员的招聘录入管理工作,《管理办法》也有规定公交企业应当建立和落实公共汽车驾驶员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