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连续三年印发《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全面提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水平”,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印发的第6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已过5年有效期,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在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安委〔2022〕6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22〕28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第61号文件和我省农村交通管理现状的基础上重新起草了《意见》,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起草:一是对标对表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省领导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指示精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及《2022年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等相关要求,二是总结2019年以来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经验,借鉴吸收省政府2016年第61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内容,并两次向省委编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等18家单位及14个市州书面征求意见建议,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等9家单位共计提出27条修改意见,省整治办、省道安办与相关人员就意见建议进行充分沟通,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提出聚焦农村地区主要交通风险点源,第七部分是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确保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