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做好2023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入库工作,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2〕10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组织项目入库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照资金支持重点内容和参考指引,尽快梳理所在辖区外资项目,认真摸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情况,保障“以项目定预算”,确定辖区支持的项目纳入项目预算库,于2022年9月2日前加盖商务主管部门印章后报送我局汇总,于9月10日前报省商务厅备案,逾期不报视为无项目资金需求,未有具体项目储备的一律不予安排资金,(二)资金申报指南另行印发,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2〕104号)2.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入库明细表珠海市商务局2022年8月15日(联系人:陈少玲,电话:2538392,邮箱:swjcsl@zhuhai.gov.cn)附件: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2〕104号).pdf附件2: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入库明细表.doc相关链接: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