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人民政府2022年8月10日桃江县促进竹旅文体康产业融合发展的奖励办法(试行)为全面推进桃江笋竹产业强基提质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由县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县林业局每年评选10个示范合作社,奖励企业1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10万元,分别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10万元、20万元,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每年由县竹旅文体康融合办评选10家“全竹宴”推广示范店,单个旅行社每年地接奖励不超过10万元,每年展会奖励不超过10万元,每年安排2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竹旅文体康产业人才培训、组建笋竹专家指导团队、加强乡村干部和竹农的科技培训,从竹旅文体康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100万元,县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预算内资金支持竹旅文体康产业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