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征求《浙江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 2022-08-10
规范我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和管理,规范浙江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文旅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和管理,第三条文旅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省内科研院所、各类合作研究机构以及在文化和旅游行业具有发展优势的企事业单位等科研实体,第四条文旅重点实验室主要任务是围绕国家文化和旅游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和重大行业需求,第五条省文化和旅游厅支持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活动,第七条依托单位是文旅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负责单位,第八条文旅重点实验室的主要职责:(一)针对我省文化和旅游行业重大科技问题,第十条申报文旅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申报主体须为注册3年以上(含3年)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类国内外合作研究机构、具有行业发展优势的企事业单位的科研实体,申报单位经自查后经组织推荐部门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报送实验室建设评估申请报告,重点实验室主任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批准、依托单位聘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批准、依托单位聘任,第二十一条文旅重点实验室应设立开放研究课题开展探索性的文旅科技创新研究,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文旅重点实验室给予一定经费支持,以实验室名义举办重大活动、重大组织调整、主任或学术委员会主任调整等应及时由依托单位通过组织推荐部门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报批,第三十条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文旅重点实验室定期评估。

更多精选

  • 2022-08-10 00:00:00
  • 2022-08-10 00:00:00
  • 2022-08-10 00:00:00
  • 2022-08-10 00:00:00
  • 2022-08-10 00:00:00
  • 2022-08-10 00:00:00
  • 2022-08-10 00:00:00
  • 2022-08-10 00:00:00
  • 2022-08-10 00:00:00
  • 2022-08-10 00:00:00
  • 2022-08-10 00:00:00
  • 2022-08-10 00:00:00
  • 2022-08-10 00:00:00
  • 2022-08-10 00:00:00
  • 2022-08-10 00:00:00
  • 2022-08-10 00:00:00
  • 2022-08-10 00:00:00
  • 2022-08-10 00:00:00
  • 2022-08-10 00:00:00
  • 2022-08-10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