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2022年“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公示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暨综合创新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菏政字〔2020〕21号)以及《菏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12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菏工信字〔2022〕30号)等文件要求,菏泽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部、财政金融部、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开发区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菏开经字[2022]11号),开发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和程序对12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57家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进行了综合评价,经过数据采集、企业确认、评价分类等程序,最终评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A类25家、B类52家、C类43家、D类7家,规模以下工业企业A类11家、B类23家、C类20家、D类3家,经菏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公示评价结果,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8日至8月14日,如对综合评价结果存在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所提意见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并提供相应依据,电话:5329981邮箱:hzkfq666@163.com附件1:菏泽经济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2年“亩产效益”评价结果汇总表.xls附件2:菏泽经济开发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2022年“亩产效益”评价结果汇总表.xlsx菏泽经济开发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专班办公室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