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人民政府:根据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第二届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闽体〔2022〕227号)的要求,我局详细解读分析文件里关于创建模范县测评指标内容,当前主要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一、全民健身场地严重缺项1.我县至今没有体育中心和全民健身活动中心,3.老旧小区配套体育健身活动场地严重不足,4.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名义覆盖率达到100%,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开展偏少1.受疫情影响,我县近两年无法完成上级要求的每年15项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和每年举办一次全民健身综合性运动会,特别是品牌赛事三沙国际马拉松赛已三年没有举办,大部分乡镇(街道)社会体育团体不足5个,目前参与创建的条件还未成熟,逐步建设完善我县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特别要建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占地20亩左右,建设资金和配套器材约需3000万,具备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健身房等6个以上项目活动使用),力争创建福建省第三届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