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有针对性地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牵头单位:市科技局)2.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机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3.破解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四唯”问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纳入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引导相关金融机构、投资企业对科技成果潜在经济价值、市场估值、发展前景等进行商业化评价,(牵头单位:市科技局、人行唐山中心支行)7.建设科技成果评价信息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8.引导规范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引导科技评价组织管理单位(机构)完善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及质控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9.加强科技成果评价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市科技局)(三)完善符合创新规律的评价方法10.加强科技成果评价理论和方法研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11.建立面向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模型,(牵头单位:市科技局)12.严格落实省科技成果奖励制度,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从源头上加强对科技创新成果的管理与服务,市科技局牵头全市成果评价的指导推动、监督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