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0号):“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二、申领对象2022年12月31日前,满足下列条件的参保企业可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二)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三、补助标准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四、申领资料(一)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二)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二)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用于在受理时核验复印件是否一致,(三)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重复享受,(四)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指南与国家、省政策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