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加工贸易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商加贸〔2022〕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县2022年加工贸易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来源省财政厅下拨我县的2022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加工贸易)(湘财外指〔2021〕54号),三、支持方向和支持标准(一)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对企业技改研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金额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按照实际发生金额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对年度内加工贸易企业实现破零倍增给予支持,四、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纸质资料一式两份:(一)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介绍、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五、申报、审批及资金拨付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于8月5日前向县商务粮食局、县财政局报送纸质申请资料,六、其他要求对于提交虚假申报材料、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扶持项目资金,获得项目资金支持的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