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的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第五批)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8月4日至8月10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020-37803852,电子邮箱:wl_gdwltcwc@gd.gov.cn,附件:1.2022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文化旅游服务及重点活动资金分配计划表.pdf1-2.2022年文化旅游服务及重点活动绩效目标表.pdf2.2022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资金分配计划表.pdf2-2.2022年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资金绩效目标表.pdf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