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2年度区级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22年度选认的区级科技特派员,三、考核内容和方式考核内容分为履职情况、服务成效、服务满意度三个方面,(一)履职情况评价主要考核科技特派员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开展科技特派员服务情况,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5日累计服务超20次即为合格(电话语音通话需超3分钟、微信文字等服务提供截图),2.线下方式通过计算现场实地服务时间进行考核,省内科技特派员开展现场实地服务累计10天以上(含10天)即为合格,(二)服务成效评价区科技局通过审核科技特派员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进行服务成效评价,(三)服务满意度评价由被服务单位对科技特派员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四、考核程序(一)2023年1月15日前科技特派员须登录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填报年度工作报告并提交,同时将工作报告、履职情况评价和服务满意度评价等相关纸质材料各1份送交区科技局,五、考核结果应用(一)考核合格的区级科技特派员,既可选择按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泉洛政科〔2019〕19号”文件)报销工作经费,因特殊原因未达到现场实地服务时间的最低要求但考核结果合格的科技特派员,(三)考核不合格的区级科技特派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