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2年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技改投资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在江宁区注册纳税,(二)企业有正在实施的技改投资项目,并于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核准批复,(三)民营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备案总投资(不含土建)在500万元及以上,非民营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备案总投资(不含土建)在1000万元及以上,(四)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在2021年度累计技术设备购置金额达200万元以上,发票日期需同时满足:①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五)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在2021年7-12月累计技术设备购置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发票日期需同时满足:①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二、申报材料《2022年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技改投资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三、项目申报事项(一)企业项目申报资料的上报,(二)各街道、开发园区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严格把关,由各街道、开发园区项目审核部门负责人在企业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上签字并加盖园街公章,(三)申报主体须认真填写《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联系人:区工信局投资与规划科魏杰52289133区财政局企业科王子旸52281345附件:1.2022年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技改投资项目)申报书2.2022年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技改投资项目)汇总表南京市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