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将选定30-40家左右企事业单位作为就业见习基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见习基地申报(一)申报对象在我县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2.内部制度健全,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综合商业保险或其他保险,(三)申报材料1.《永嘉县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申请表》(附件1),二、见习岗位申报原则上见习岗位数不得超过见习基地在岗职工总数的30%,且所提供岗位须为见习基地本单位岗位,四、补贴政策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应按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其中政府补贴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60%,市级和县级见习基地见习留用率达50%以上的,国家级和省级见习基地见习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缴纳的综合商业保险费用,六、其他事宜1.2021年度已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的企事业单位(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