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幼儿园):为保障市“名师送教”工作室项目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市“名师送教”工作室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经研究,决定下达7万元用于市“名师送教”工作室经费,资金来源于温州市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各单位相应增加2022年“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预算指标,请各单位合理预算,规范使用,及时做好经费报销工作,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附件:温瓯教计〔2022〕173号附件:温州市“名师送教”工作室专项经费下达明细表.xlsx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2022年7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