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决定在部分市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二、试点内容在试点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由相应试点地区住(城)建局进行审批,住建部新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出台前,按现行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进行审批,试点市住(城)建局要明确负责承接试点工作的具体部门,并于2022年7月26日前将承接部门、印章印模、负责人及相关审批人员信息(附件2、3)报送省厅,试点市住(城)建局要建立健全相关企业资质审批管理的相关制度措施,严格依照相关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要求进行审批,企业的申报、审批信息将在厅网站“湖北省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进行公示公开,试点市住(城)建局要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省厅将组织试点市住(城)建局相关人员,对试点下放资质的相关审批政策、审批流程和省厅审批平台操作使用进行培训(另行通知),试点市住(城)建局要在培训的基础上,联系人:刘宏涛、漆凤电话:027-68873727邮箱:spb@hbszjt.net.cn附件:1.试点下放审批权限的资质类别2.试点下放资质审批权限承接部门、负责人和印章印模信息表3.省厅审批平台资质审批账号申请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