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章程》《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十七届文华奖评奖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第十七届文华大奖终评作品名单和第十七届文华编剧奖、文华导演奖、文华表演奖“提名人选”名单予以公示(第十七届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无“提名人选”),入围终评的作品和“提名人选”所对应的作品应参加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现场演出,一、公示时间2022年7月21日-27日二、公示对象见附件,三、公示要求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文华奖评奖委员会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反映,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邮编:100020联系电话:010-59881752传真:010-59881332特此公告,文华奖评奖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