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重点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2〕35号)、《浙江省商务厅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关于充分发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2〕37号)、《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组织开展“5+4”政策预兑工作的通知》和《中共诸暨市委办公室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意见》(市委办综〔2022〕24号)的有关内容要求,现对2022年度第一期拟享受政策单位1家,需兑现政策奖补资金403976.00元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与市商务局联系,举报电话:87105819(市商务局)附件:诸暨市2022年中小微企业出口信保政府联保第一期拟奖励情况表.pdf诸暨市商务局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