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泸市人社办〔2020〕27号文件规定:农民工、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外地来泸人员,2020年2月28日起,返泸来泸就业且稳岗3个月以上并到就业所在地社区进行了就业登记的以上人员,可以申请疫情期间一次性就业交通补贴,曾群等1人申报补贴,现进行补贴前公示,补贴标准为岗位补贴100元/人,公示时间及监督电话:如申报人员就业情况有不实,可在2022年8月1日前拨打监督电话8183775、8189640,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报县人社局审核后划拨资金,对公示有异议的,将组织力量予以逐一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处理,2022.7.25一次性就业交通补贴人员公示花名册.xlsx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