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20〕64号)关于市“海外工程师”的相关政策,开展“海外工程师”2021年度执行情况总结上报工作,现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上报对象入选省级、台州市级“海外工程师”并符合年薪资助条件的外国专家用人单位,二、上报材料(一)填写完整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海外工程师)薪酬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二)填写完整的《海外工程师业绩统计表》(见附件2),(三)“海外工程师”与企业签订的中外文工作(聘用)合同复印件,(五)若申请台州市级“海外工程师”薪酬补助,需提供2021年度1-12月份实际薪资给付证明(含期间发放的奖金)、个税完税凭证或工资银行流水,若申请省级“海外工程师”薪酬补助,需提供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实际薪资给付证明(含期间发放的奖金)、个税完税凭证或工资银行流水,(七)在岗工作时间说明等其他需要提供的说明性材料,三、上报要求(一)相关上报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二)相关材料请同时在“温岭市财政专项资金云平台(网址:http://218.205.106.222:88/)”填报(注册登录—我要申报—2021年度“海外工程师”薪酬补助,(三)各上报单位应如实填写上报材料,市政府1435室电话:0576-86223532E-mail:337056837@qq.com附件1:附件1:高层次创新人才(海外工程师)薪酬补助申请表.docx附件2:附件2:海外工程师业绩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