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南宁市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一)申请认定备案的众创空间应具备以下条件:1.众创空间的发起者和运营者,也可以是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2.众创空间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固定的办公场所,供创业者或创业团队使用的公共办公与服务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90%,能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开放式办公空间及设备设施、宽带网络、开源软硬件、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3.众创空间有专职的管理团队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具有完善的创业主体准入和退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4.具备为入驻团队(企业)提供创业融资服务的能力,能够提供创业咨询、辅导和技术、金融、管理、市场等方面的服务;7.聚集一定数量的创业者、创业团队和企业,创业团队、企业不少于5个,优先支持认定备案:1.设立创业种子资金或孵化基金的众创空间;2.服务模式有创新或亮点的众创空间,二、材料报送要求(一)请各县区、开发区科技部门填制《2022年度南宁市级众创空间认定备案推荐汇总表》,(二)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南宁市级众创空间认定备案申请表》和《XX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情况报告》,于2022年8月26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送至南宁市科技局,不得重复申请备案市级众创空间,(二)众创空间名称要体现出空间的定位、特色和理念,联系人及电话:曾鑫媛0771-5533816电子邮箱:nn5533816@163.com地址:嘉宾路1号市政府办公楼10楼11016室附件:1.2022年度南宁市级众创空间认定备案推荐汇总表2.南宁市级众创空间认定备案申请表3.XX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情况报告(提纲)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