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丰县工业发展引导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府办字【2022】53号)精神,按照《关于公开遴选永丰县工业发展引导母基金管理人的公告》的要求,经相关基金管理机构自主申报,永丰县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组织资格审查及专家评审后,永丰县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并投票确定了江西赣投投资有限公司为永丰县工业发展引导母基金管理人,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公示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永丰县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7月22日。